醫療服務

社會福利資訊

 

為能提供需要的民眾更便利的服務,本院社會工作室提供重大傷病卡、身心障礙手冊、低收入戶與急難救助等申請。

  • 重大傷病卡

申請方式:備妥由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書、身份證影本及印章,填妥重大傷病申請書後交櫃台,由醫院統一送至健保局審核,或親洽健保局辦理。疾病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卡之範圍者,於本院可享醫療費用免部分負擔。

  • 身心障礙手冊

申請方式:申請人請持醫師開立近三個月乙種診斷書、已持有之最新身心障礙證明、一吋照片3張(2年內)、身分證正本(未滿14歲請帶戶口名簿)、印章(身障者本人印章,代辦人請攜帶本人之身分證及印章,申請身心障礙鑑定表請醫師填寫後,交由本院社工室登錄由總務室寄發辦理,處理時間需約1個月。

福利(詳情請向各縣、市政府社會局或公所洽詢辦理):可請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(但需具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資格方可申請,且各縣市生活輔助金額規定不一)、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、身心障礙者參加職業訓練期間生活津貼輔助、所得稅減免優待、免徵汽車牌照稅、身心障礙者學生、子女就學減免、補助學雜費、交通優待、休閒設施優待、全民健保自付保費輔助、托育養護補助、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及全民健康保險義肢給付。

福利(詳細內容請向各縣、市政府社會局或公所洽詢):生活輔助費(包括兒童、少年、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、老人生活津貼)、健保及部分負擔補助、醫療費用補助、臨時看護費補助、喪葬補助、日用品平價供應、生育補助、子女就學補助及免費職業訓練。

  • 低收入戶

申請方式:請備所得證明(向國稅局申請→僅證明有無工作所得、存款,非交稅證明)、不動產證明(向稅捐處申請→僅證明有無不動產、戶籍謄本一份、身份證影本、印章及殘障手冊影本(身心障礙者需另備),至戶籍所在地的市公所民政課或社會課,找該里的里幹事協助辦理,,處理時間需約1個月。若委託他人(非同一戶籍者)申請1.與2.項資料時,被委託人需帶身分證與印章辦理。

  • 急難救助

申請方式:請備所得證明(向國稅局申請→僅證明有無工作所得、存款,非交稅證明)、不動產證明(向稅捐處申請→僅證明有無不動產)及戶籍謄本一份,向本院社會工作室辦理。若委託他人(非同一戶籍者)申請1.與2.項資料時,被委託人需帶身分證與印章辦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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